打造密室举报应广开网络举报大门
最近一天上午10时25分,32岁的黄瑞(化名)神色紧张地来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附近的一栋小楼外,这里是举报中心。看到大厅内站有别的市民,黄瑞犹豫了好半天才抬脚迈入举报中心。检察官将黄瑞带到大厅旁一间小屋内。小屋只有6平方米左右,中间有一堵玻璃墙将房间隔开。此刻,房间内只有黄瑞和检察官2人。检察官一番劝导后,黄瑞彻底放心,完整地叙述出他住所地一审批机关违法审批的事实情况,并出示相关证据。(6月24日《重庆晚报》)
像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这样在院内设置举报“密谈室”,隔绝开举报人、接访检察官之外的人群,固然可以一定程度地打消举报人的担忧,但是一间“密谈室”的设置显然难以担当确保举报人安全任务之重,因为只要举报材料进门,众多办案人员参与举报材料的核实与案件的调查处理,就难以完全避免举报材料与举报人资料泄密出现的可能,被举报人就有可能通过各种途径打听到有关举报人的情况,举报人的安全与权利就难以获得切实维护与坚实保障。